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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车场练车 撞伤驾校教练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本报讯(见习记者 吴志坚) “学员在驾驶培训学校场地上学开车时,不慎将教练员撞伤。可事发后,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日前,市民赖先生向记者反映,希望能够帮其解惑。

      赖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某驾驶培训学校的负责人。不久前,一名学员驾驶小型轿车在驾驶培训学校场地上学开车时,由于操作不当,将正在车后指挥的教练员撞伤。“因为驾校在保险公司投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不计免赔的商业险,驾校事后找到保险公司,可保险公司却认为,这起事故发生地点不是在道路上,不属于交通事故责任范畴,他们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赖先生所反映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市兴源律师事务所匡华律师。匡华认为,教练员在车后指挥倒车,系地面指挥人员,属第三者,而学员在教练场所发生的事故,属于道路以外的交通事故。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

      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认为,学员驾驶教练车在教练场撞伤教练,虽然事故发生地点不在道路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但是考虑到驾驶培训学校为这辆教练车在保险公司投了相关保险,有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赔偿内容。因此,保险公司可比照这份保单中关于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赔偿金额,作出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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