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举报假发票最高获奖5万元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最近,我市出现个别地方税收发票用户利用非法软件开具假电子发票违法行为,为此,昨日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发布公开信,鼓励消费者检举、揭发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和转让发票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五万元以下的奖励。
据介绍,税收发票用户利用非法软件开具假电子发票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税收管理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导致国家税收遭受损失。今年以来,我市地税联合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已成功捣毁假发票地下销售窝点1 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 人,查获假电子发票15001 份,有力打击和震慑了发票违法犯罪,有效维护了国家税收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
税务部门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 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2000 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上述规定,凡是没有取得合法发票入账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为了降低接受假发票的法律风险,税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取得发票时应及时主动核实发票真伪,核实方法有三种:一是携带发票到河源市各级地税部门进行鉴别;二是登录河源地税门户网站进行鉴别( 网址:http://www. gdhy-l-tax.gov.cn);三是拨打 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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