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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司法委托名册 专业机构可以申请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记者从市中院获悉,市中院决定建立2012 至2013 年度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新入册的专业机构可接受委托,承办司法委托业务。

     据介绍,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包括会计审计、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工程造价、拍卖、法医鉴定、文件检验、声像资料鉴定、痕迹鉴定及其他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机构。市中院相关负责人指出,自愿申请加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机构,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予以登记,并在全面审查、现场考察后按择优录取原则初步选定入册司法委托专业机构报省法院审核决定。如经省法院审查批准列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 至2013 年度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机构名单,将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互联网网站上公布。新入册的专业机构可接受委托,承办司法委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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