蔗农不慎引发山火积极赔偿山主经济损失免于起诉
本报讯(记者 刁城邦 通讯员 吴宇峰)站在自家的甘蔗林前,紫金古竹镇吉安村村民张某杰笑得特别地甜,“今年的长势特别好,甘蔗丰收在望!”见到张某杰笑容,紫金县检察机关回访干警也显得特别地舒心。
2009 年2 月19 日下午4 点,张某杰在甘蔗地烧甘蔗叶,不慎引发山火。经林业部门鉴定,过火面积5 公顷,直接经济损失 5278 元。2011 年3 月23 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张某杰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关进了县看守所。在看守所,张某杰内心充满了担忧。回想自己5 年前投资种植甘蔗以来,家里七拼八凑,投入 10 多万元,承包了80 多亩蔗地,虽然夫妻俩起早摸黑,但一直没赚什么钱。现在自己进了看守所,80 亩的蔗地谁来管理?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张某杰把这一切告诉了检察官,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杰的行为虽然构成失火罪,但鉴于其属于过失犯罪,犯罪情节较轻,且积极赔偿山主们的经济损失,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免于刑事处罚。经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对张某杰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5 月6 日上午,紫金县检察院对张某杰宣布不起诉决定。正是这一决定,使张某杰又回到了甘蔗林,有了张某杰今年甘蔗的丰收。
上一篇:槎城商家沾“世纪光棍节”之光生意兴隆
下一篇:明天我市将迎来多云天气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