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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拟延长引发“会给女性带来更严重就业危机”忧虑

     “产假要延长了!”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 天增至14 周。此消息一出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企业与市民则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着利益考量。

市民:步伐应该加大

      记者在华怡小区和新风路随机采访了数位市民,不少妈妈和女性市民都认为增加产假非常好。也有部分妈妈和市民认为只增加 8天,意义不大,应多延长些天数。女儿已快6个月的阿欢在英语培训机构工作,她也表示产假增加天数太少。“现在都在提倡母乳喂养,纯母乳喂养要4至6个月,因此,产假应充分考虑纯母乳喂养时间。”

      东源妇幼保健院的李医生告诉记者,时间长些对产妇和小宝宝而言都更好。产妇正常生产,身体恢复平均需要两个多月,但心理恢复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难产或特殊情况,则要更长;而对于小宝宝而言,充足的产假,能得到母乳喂养又能与母亲亲密接触,有利于小宝宝的生长发育。

      而供职于通讯公司已怀胎7 个月的小丽则认为,应对孕妇怀孕的前3 个月减轻工作量进行强制性规定。因为现在职场女性的压力太大,往往导致孕期胎儿不稳定甚至流产,她告诉记者,“公司上半年就有三四个女职员因为工作量多,压力大而流产了。”

企业:负担难以承受

      这边市民认为产假太少,那边企业则忧心负担会变得更重,发展艰难。

      “延长产假、照顾特殊情况的女职工这个条例很好,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也是应该。但我个人认为这些应该由国家承担,而不是转嫁给企业。”一位皮包制作公司负责人事管理的邓女士说,虽然她也是一个打工者,但是作为管理层能看到私企生存的困难,她认为如果完全按照标准执行的话,会令本生存不易的企业发展更艰难。同时她还表示,既然是征求意见稿,希望不仅仅是听劳动者、大企业大单位的声音,也听听中小企业的声音。

      一位名为“冰山上的来客”的网友在河源民生论坛上表示,意见稿从正面看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从侧面看企业又会进一步考虑用女员工带来的烦恼和压力,不知会不会对新一代就业女性带来更严重的就业危机。   

      一位企业女管理人员坦言:“女职工休产假确实应该,但完全按国家规定休产假,我们这种小公司确实是承受不了,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个员工请长假,公司的整体运作就受影响,所以,现在公司招人更倾向男性或者已生育过的女性。”

     本报记者 黄春燕

网友对产假的更多评论详见河源民生论坛:1、http://bbs.hynews.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4202&highlight=%B2%FA%BC%D9

2、http://bbs.hynews.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816&highlight=%B2%FA%BC%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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