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建议被采纳 受雇去滥砍伐树木者获从轻量刑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 通讯员 李文苑)一名不明事理的外地人,被人雇请砍伐树木,被押上法庭后大喊上当。近日,参与审理案件的和平县法院人民陪审员黄明娥了解到,当事人有眼疾,是初犯,于是向合议庭提出了从轻量刑的建议,得到合议庭的采纳。
人民陪审员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近年来,和平县法院通过努力,走出了一条人民陪审员健康成长的道路,共培养出17 位不穿法袍的“法官”。法院各庭根据实际需要直接与人民陪审员联系,让他们参加到合议庭中来,与法官一起了解案情,出庭审理、调解案件,合议案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社会分布广、贴近当事人的优点,共同把相关案件调解好、判决好。2008 年至今,该院人民陪审员人均参与审理案件 26.6 件,60%以上都做到了调解或撤诉结案,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今年以来,该院一审案件陪审率已达到90.2%,远远高于35% 的达标要求。
据介绍,和平县法院聘任的 17 位陪审员多来自基层一线,有来自社区、乡镇的,有来自妇联、学校等行业,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大部分具有一定的人生阅历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专业涉及法律、经济、中文、教育等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丰富充实了人民法院的群众基础。
今年9 月,访院还首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工作委员会主任黄明娥列席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一起涉黑案件。黄明娥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从庭审感受、被告人的危害、案件影响性等方面,对案件的处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酌情从轻量刑,有利于被告人积极改造,从而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与“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审委会经讨论吸收了人民陪审员这一正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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