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自护小常识
十八、女同学应特别注意的人身安全 1.不穿奇装异服,不穿紧身衣或过于暴露的衣服。
2.外出时应和家人或同伴在一起,不要独自行动,特别是天黑时,更不要独自一人外出。
3.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提高警惕性。
4.遇到危急情况应保持镇静,大声呼喊并及时报警。
十九、遇到紧急情况应拨打的电话
1.遇到火灾,请打“119”。
2.卫生急救,请打“120”。
3.紧急报警,请打“110”。
4.没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绝对不能拨打以上电话,否则赔偿经济损失。
二十、小学生应知道、应遵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是国家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良好品行,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特别制定的法律。它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观看、收听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读物;进入不适合未成年人去的歌舞厅等场所;吸烟、酗酒和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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