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队长监守自盗铜芯电线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防止东西被盗,是工厂保安人员应尽的职责,河源一塑胶公司保安队长王某非但没有尽到职责,反而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近日,王某因犯盗窃罪被源城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 元。
去年7 月22 日凌晨4 时许,被告人王某为盗窃“××电子塑胶(河源)有限公司”装修用的电线,便联系了高新区龙记市场旁“×丰”废品店老板,称其有废电线要卖,后废品店老板用货车载被告人王某来到工厂东侧大门口。被告人王某说服当班保安员放行,顺利潜入车间将178 斤铜芯电线(价值6977 元)盗走,以每斤 18 元的价格卖给废品店获得赃款3210 元。案破后,3210元缴回发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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