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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摩托车未遂但因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 通讯员 源法院)摩托没偷成却被判刑一年。源城法院称,原因是被告人张某是累犯。

      去年8 月24日23时许,被告人张某窜到兴源东路酷吧网吧门口,见一辆黑色女装雅马哈牌助力车停在网吧门口,便将助力车推离网吧门口。没过多久事主肖先生出来发现其助力车被盗即报警,后巡警在市区太阳升黄果塘市场路边将正在推着该助力车的被告人张某抓获。源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属于犯罪未遂,依法规定可以对其减轻或从轻处罚。但同时被告人张某2010 年4 月10 日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在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再犯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因此,对被告人张某依照未遂犯罪从重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盗窃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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