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产生逾期记录 持卡人别急于销户
本报讯(见习记者 叶园)日前,本报报道过一位刘小姐早几年听信熟人开了张信用卡,尽管一直没有消费,却被告知个人信用报告显示有过不良信用记录(见本报20 日A4 版,详见http://www.hynews.org/news/2012/0220/article_23427.html)。报道出街后,不少市民反映有过类似开卡经历,看到刘小姐遭遇的报道,不知道自己是否也上了“黑名单”。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得知,市民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为了保护个人的信息安全,目前只提供现场查询,而且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向个人免费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目的是了解本人的信用记录,包括本人曾在哪些银行办理过信贷业务、每笔信贷业务的还款情况等。市民应及时了解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如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的信贷业务、因疏忽大意产生的逾期记录等,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据了解,个人信用报告是展示个人过去24 个月的还款状况,如果信用卡产生了逾期记录,建议持卡人继续正常使用该信用卡,历史的还款记录会被逐渐更新;如果持卡人将已产生逾期记录的信用卡销户,曾经发生的逾期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保留时间会超过24 个月以上。市民在申请信贷业务的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仅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商业银行审批申请人信贷业务时参考,申请人最终能否办理信用卡或贷款,取决于商业银行审批的结果。
信用是市民个人可以拥有的无形“财富”,需要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慢慢积累。所以为了防止出现刘小姐那样不愉快的事情,还是请市民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如实填写信贷业务的申请表、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和信用卡等,养成良好的信用交易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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