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下调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广东首个《食用盐碘含量标准》3 月15 日开始全面实施。记者昨日从河源盐业公司获悉,目前该公司正在加紧与上级部门联系新碘盐上市,以让市民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据介绍,从3 月15 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首个《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与之前的国家标准比较,盐碘含量的均值下降了10mg/kg,确定广东碘盐含量均值为25mg/kg,波动范围从原来的20-50mg/kg,调整为18-33mg/kg,向下收窄。针对孕妇和哺乳妇女对碘的特殊需求,增加了孕妇和哺乳妇女专用加碘盐含量均值为30mg/kg(允许波动范围21-39mg/kg)。
河源盐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省里的要求,从3 月 15 日起,全省已按照新标准生产碘盐,3 月15 日前生产的碘盐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产品未注明保质期的,可以销售至生产日期之后3 年。新标准实施后,同品种、不同碘含量的食盐零售价格不变。食盐经营企业不得以更换包装、加碘技术改造增加成本等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食盐价格。
更多信息详见河源民生论坛:http://bbs.hynews.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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