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水产品将挂上“身份证” 方便消费者查产地
目前,市场、超市里的绝大多数水产品缺乏基本信息标识
对于餐桌上鲜美的鱼虾蟹等水产品,市民对其底细将不再陌生。根据有关规定,今年我市水产品将配上“身份证”,让大家了解其产地、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日前,记者从市农业部门获悉,我市已开展水产品标识的相关宣传工作,到今年 12月底前,镇以上农贸市场、超市、规模化养殖场及种苗场要全面实现水产品标识化管理。
现状:水产品大多无标识
前日,记者走访市区多个菜市场、超市发现,绝大多数水产品缺乏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和生产者(销售者)及其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的标识。
在新风路一菜市场的水产区,几乎每个摊档都出售鱼、虾、蟹等生鲜水产品,但都没有任何产品标识。前来购买的顾客也只能通过问摊主才能了解到水产品的种类和产地,而询问的市民并不多。王女士说,她买鱼时会问问是什么鱼、哪里产的,但是不是真的自己也不清楚。
超市经营的生鲜、冰鲜水产品标识情况同样让消费者不放心。在建设大道一家超市的生鲜水产区,一个个水槽中游动着各种生鲜水产品。水槽玻璃上贴着的产品标签却只有产品名称、价格以及 “产地广东”等这样的简单信息,冰鲜水产品的标识情况也大致如此。
新规:全面实现标识化管理
据了解,去年我省已出台并实施了《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禁止没有标识的水产品在省内销售,这也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水产品标识管理的地方法规。
按照规定,我市内售的水产品,除个人自产自销外都必须附加标识,标识的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和生产者 (销售者)及其地址、联系电话、质量等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等。同时,倡导具备产品质量追溯条件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可追溯编码标识,要求“水产品批发市场、超市、水产品销售店、建制镇以上集贸市场的水产品经销者应当经营有标识的水产品,并建立经营记录,且经营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据介绍,水产品标识的推广将分步进行,今年底前基本覆盖全省。市农业局水产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6 月底之前,我市市区水产品批发市场及主要农贸市场,东源及龙川县主要水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标识管理制度;12 月底前,建制镇以上农贸市场、超市、规模化养殖场及种苗场全面实现标识化管理。
行动:年底将开展联合查处
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餐桌上的水产品也越来越多。但大家对自己所食用的水产品并不了解,一旦遇到问题根本无法找到源头。水产品实现标识化管理无疑保障了广大市民食用水产品的安全,这种 “来源溯源”可以避免食用水产品发生问题时没有证据,无法追究相关责任的情况发生,有利于更好地监管水产品安全。
据了解,今年我市水产品标识将以流通环节为主要目标,鲜活水产品带水、品种多、游动、个体大小差别大,而且点多面广,要实现水产品的全面标识存在不少难题。为贯彻实施好《细则》,目前我市各级渔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已着手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到经营户和养殖场送细则、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班、设立示范点示范带动等形式,扎实做好水产品标识管理工作。
该负责人透露,今年年底我市各级渔政部门还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坚决查处标识管理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 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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