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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采取暴力及恐吓手段奸淫两少女 被判处7年徒刑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 通讯员 刘子新)一名90 后小伙子,先后对两名未成年少女实施数次强奸。近日,和平县法院对叶某强奸罪一案进行了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2010 年9 月某晚11 时许,叶某通过手机约见其在QQ上结识并确立虚拟恋爱关系的黄某,并将其带至和平县彭寨镇某旅馆,使用暴力及恐吓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2011年4月,叶某又以将黄某裸体照片放至学校宣传为要胁,强迫其与之发生第二次性行为。2011年12月,叶某与同伙叶某在彭寨镇某路段遇见正在上学的被害人叶某,两人一起将被害人拦停并强行抱上摩托车,随后将被害人拉到公路边下面的一块菜地上使用暴力、恐吓手段,不顾被害人挣扎及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叶某发生了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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