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客运价格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乘客可提票价建议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消费者也可提出制定或调整城市公共交通票价水平、计价方式、票制、票种的建议。近日,省物价局出台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价格管理的办法》,该办法将于2012 年8 月1 日正式实施。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该《办法》出台后,在推行城市公交低票价的基础上,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对符合国家、省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老年人、残疾人、中小学生和军人等特殊群体以及使用城市公共交通IC 卡或购买月(季、年)票的乘客实行免费或优惠的价格政策。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监督检查经营者擅自制定或调整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票价、采取降低车辆档次和服务质量等方式变相涨价、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违反规定在政府定价之外加收其他费用、不执行明码标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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