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不敢奢望高温津贴 将包工头请喝啤酒当成待遇
6 月29 日,国家4 部委新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已施行,这表明高温津贴从指导性意见变为强制性规定。前日我市再发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最高气温达 35℃,按照35℃以上露天作业可享高温津贴的规定,槎城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享受到了高温津贴了吗?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高温天他们照常工作
现在正值热浪袭击槎城之际,一部《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为挥汗如雨的户外劳动者提供了劳动保障。该《办法》规定,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前日下午2 点,在市区人民路的地面气温逼近38℃,但记者在街头仍然能看到快递员的身影。市区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告诉记者,公司尚没有发放高温补贴,不过公司现在会发放一些清凉饮料、西瓜等,慰问他们这些高温作业的快递员。但当记者问到会不会轮休时,该快递员就显得有些讶异,“每天邮件的量很大,尤其是到了夏天,人们更喜欢网购,如果中午停工或轮休两三个小时,根本不可能派得完当天站里的快件。”
当日下午,记者走访永福路、滨江大道等地的工地时也发现,多个施工工地仍照常施工,即使是中午1 点钟阳光最猛烈的时候,工人仍在工地内干活。
高温津贴差异化兑现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关于高温津贴,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等执行情况较好,而部分经私人承包后的行业岗位,执行情况则相对较差。
市区1 号公交线路的公车司机告诉记者,自己每天都要在“火车站——岩前路口”线路跑上10 余趟。入夏以来,单位给员工配备了饮用水、风油精、毛巾等防暑用品,这是每年的惯例。对于高温津贴,他表示单位每年6-9 月份都会发放高温补贴150 元,“上个月已经发了高温费,据老员工说每个月都是150 元的。”该公交司机对记者说。
正在公园路清扫垃圾的环卫工人则在休息的当口向记者透露,除了今年以来提高的一些待遇之外,没有任何的高温补贴,连基本的降温用品都没有发放,“我们是私人公司承包的,一般都不会有这些的。”
下午3 时许,在永福路附近某建筑工地上,几个建筑工人在工棚中休息。“高温津贴?从没听说过,工资能按时、不克扣发到我们手中就不错了。对了,工头有的时候晚上请我们喝几瓶冰啤酒,这算吗?” 一名工人问记者。
而关于高温津贴,记者了解到,部分企业每年都有固定的“降温费”支出。无论公司员工工作环境是否是高温,“降温费”都会按时到账。于是,一些常年在空调房里工作的人,也和露天工作的人一样享受“降温费”。市区一家电信运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他们的工作地点在营业厅,有空调温度很适宜,但是每年仍然有一笔固定的“降温费”,共约600 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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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放高温津贴 罚!
每年6 月至10 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根据规定,广东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 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6.9元。
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向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罚款。
更多信息详见河源民生论坛:http://bbs.hynews.org/thread-292712-1-2.html
见习记者 曹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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