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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空气质量达国家一级标准

     本报讯(记者 蒋安春)8 月21 日,省环保厅发布《2012 年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记者获悉,全省21 个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有 4 个城市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我市为其中之一。

      《公报》显示,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略有改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略有下降;酸雨污染基本持平;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江河水质、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定;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保持平稳。

      在跨市河流方面,全省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7%,其中我市等11 个城市交界断面水质完全达标;在对全省6 个大型水库的水质监测中,仅我市的新丰江水库和枫树坝水库水质为Ⅰ类,其余均为Ⅱ或Ⅲ类。

      此外,我市的声环境质量优良。《公报》显示,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 90.1%,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4 个百分点,其中,河源、韶关、珠海等 11 市功能区噪声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最高,为100%,云浮最低,为 50%。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63.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6 个百分点,河源、梅州等2 市功能区噪声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最高,为100%,云浮最低,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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