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省内异地用血可报销
本报讯(记者 吴奕镇)无论你在省内哪个地方进行过无偿献血,并达到了可无偿用血的标准,你都可以在任何地市用血,并就近报销。记者昨日从市中心血站获悉,这是我市本月起试行的新规。
报销标准以献血地为准
“打个比方,新规定还没实施之前,如果市民在河源以外的省内其他地区无偿献血,后来在河源看病需要用血,那只能回到原先献血地进行报销。为了方便无偿献血者,新规定实施之后,无偿献血者可以选择在河源本地报销,也可以选择在献血地进行报销。”市中心血站相关负责人介绍,报销的费用是指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费用的多少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
据了解,根据《河源市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规定》规定,无偿献血200毫升以上者,本人可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而无偿献血累计600 毫升以上者,本人配偶和直属亲属(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免交上述费用。
10个工作日内报销到账
用血报销的程序会不会很复杂,很久批不下来?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无偿献血相关人符合享受献血地免交用血费用规定的,可前往用血地的血站或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机构报销,机构进行审核后,将在10 个工作日内将报销费用汇至报销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为了使该工作顺利进行,规定还指出,血站或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机构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无偿献血相关人异地用血费用报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不得以非本地献血者为由,拒绝为无偿献血相关人办理报销手续。市民如果需要报销,应当提供医院开具的用血收费发票及用血清单、献血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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