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宣布退出 怡乐新村业主“自治”小区秩序良好
业主自治能否管好小区还须拭目以待
一块业主自治的牌子,最近在市区怡乐新村小区里挂了出来。记者了解到,这是市区出现的第一个公开挂牌自治的小区,受到不少群众关注。
一个原本由物业公司接管的小区,为何冒出了业主自治?记者展开调查,业主给出答案:这是一个无奈中的创举。据了解,业主自治一段时间以来,齐心协力,改善了相关设施,小区秩序良好,同样有能力把小区管理好。
无奈 物管退出小区乱了
怡乐新村是建市以来开发较早的小区,由数十幢别墅和数十户商品房组成。建成以来,一直由该地块的开发商下属物业公司接管。随着时间的推移,业主和物管之间的意见也多了起来。业主称,小区设施老化,绿化杂乱,得不到改善;物管称,物业费长期没有提高,甚至有人欠费,很难运转。个中缘由,很难分出谁对谁错。
今年7 月,物管以业主不同意提高物业费,入不敷出,出现亏损为由,贴出通告,宣布退出小区管理。在清退一些业主预收的物业费后,物业公司撤走了所有的人马。
没有了物管,小区乱了起来。一业主晨练时,被人跟踪进入小区大门抢走一条金项链;流浪狗进入小区追咬业主;外面的车辆进入小区占道多日找不到车主……
“物管在的时候,没有感到它的重要性;物管撤走了,才感觉到它的重要性。”很多业主纷纷找到一些在小区里有威望的业主,希望大家出力尽快恢复物业管理,“否则,小区没法住了”。
难题 利润太低物管不接
老物管不愿管,那就寻找新物管。于是,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分头行动起来,先后联系了10 多家物业公司。“户数太少,收费太低,没有利润。”部分物业公司来到现场,了解到收费情况后,都不愿意接手。
而有的物业公司表示,若能适当提高一点物业管理费,则愿意接手。但对此,许多业主又不同意。“担心多交了钱,新来的物管还是老样子,对小区的管理和设施建设没有任何改变。”
业主不愿提高费用,物管又不愿意接手,这如何是好?小区一日没人管理,就多一日的安全隐患。部分业主提议,实行小区自治。由业主自己管理小区,减轻管理成本。
这一石激起千层浪。小区自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哪位业主有这份公益心?
创举 小区业主挂牌自治
实行小区业主自治,怡乐新村的业主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小区里一个比较热心、经济条件较好的老业主邬堂孚。开始,邬堂孚担心业主不配合,物业麻烦事多,不同意担起这副担子。但上门前来做工作的业主朋友越来越多,邬堂孚招架不住了,碍于情面,只得硬着头皮表示同意,但前提是得到业主的认可。
于是,一份关于建设安全文明小区的倡仪书发到各位业主手中,倡议书中提到,由于原来管理者资金欠缺,小区硬件设施一直没有得到升级改造,导致小区内管理比较混乱,安全受到了威胁,建设安全、和谐的文明小区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经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同意委托本小区业主邬堂孚负责小区管理工作。最终,超过90%的业主签名同意该倡议。
得到大家信任的邬堂孚自筹大笔资金改造了小区的出入岗亭、道路、绿化,让小区面貌一新。他还将自家别墅的车库免费提供给小区办公使用。邬堂孚的行动赢得了业主的认可,纷纷主动前来交费。业主们高兴地在小区办公室门前挂上了“怡乐新村业主自治处办公室”。
目标 让全体业主都满意
更值得一提的是,怡乐新村业主自治的行动,还受到了旁边东源中行宿舍楼业主的关注。该宿舍自1996 年入住以来,由于没有物业管理,长期卫生状况极差,经常发生抢夺案件,业主生活在苦恼当中。此次,怡乐新村业主自治建设,该宿舍业主全体联名请求怡乐新村接纳他们加入小区自治组织。最终,怡乐新村业主同意接纳,一起进行自治小区。东源中行宿舍楼业主连连表示感谢。
昨日,邬堂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业主对自己的信任,是自己管理好小区的最好动力。要不然自己就不会垫付这么多钱来改造小区。今后,会把每一笔收入和支出向广大业主公开,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并按照广大业主的意见将小区管理好,让全体业主满意。
记者观察 小区自治能否复制?
今年以来,市区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出现一波涨价潮,但遭到很多业主的反对。一方面,业主觉得物业公司服务不达标,不该涨价;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则称人工等成本上涨,不涨价亏损严重,以退管相逼。怡乐新村业主自治的经验,或许可以成为解决这一对矛盾的办法,那么它同时是否还可以成功复制到其他小区?
对此,相关主管部门表示,这是一个特例,还需要时间去检验。对于部分小区尝试自治管理模式,既不支持、也不反对。
小区自治是在没有聘请物业公司的情况下,由小区业主选举 “业委会”(或其他自治管理机构)自主管理小区一切公共事物的状态。有关专业人士指出,《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小区业主是小区公共事务的权利主体,业主大会完全有权选聘哪家物业公司服务或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严格来说,所有小区都是由业主大会‘自治’的,物业公司只是提供服务,业委会则对其进行监督”。
但现实情况是,由于各种原因,在一些小区内,物业公司容易越俎代庖成为“主人”,“业委会”不能依法履行职责的现象也经常存在。也正是在这样的民意上,业主“自治”应运而生,它所体现的是对物业公司的“反叛”,不再是仅仅依靠物业公司, “没有物业公司业主同样能进行小区管理。”
面对日益复杂的社区生活,物业管理问题日渐突出,小到物管服务不周到,大到物业管理各主体间权力义务关系不清、物管纠纷时常存在,这些不和谐的因素不时都困扰着小区业主的安定生活。怡乐新村业主自治的经验意义在于,让业主的权利能落地生根,让业主当家做“主”,不管是自治也好,物管也好,业主有权力表达意见,有权决定相关事项。
本报记者 黄仕忠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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