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交付8千元租到小车后当抵押物借款8万元挥霍一空
租赁出去的汽车“跑路”
近几年来,市区汽车租赁行业不断发展,这些租车业务在给市民提供方便时,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将诈骗的黑手伸向租赁车行,让车行防不胜防。
今年市区多个租赁车行就被一名黄姓不法分子以租车为由,将租到的车当抵押以诈骗他人钱财,造成当事人损失巨大。好在,最近,黄某终被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车行: 租车后车“跑路”
今年4 月份,市区多个租赁车行被租的车辆出现逾期不见归还,车辆被租车人用于抵押借款等恶意行为,众车行一时陷入恐慌中。最终,此类案件引起公安部门和法院的重视,通过调查还原案件真相。
3 月29 日,黄某受黄某初(在逃)指使,来到河源市×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租用一部奥迪车作为婚车之用为名,交付了5000 元押金及3000 元租金(该车每天租金550 元,租期为7 天)后签订了《汽车借用合同》,租用了该汽车租赁公司付某的一辆奥迪A6 小轿车,黄某租到该车后将车交给黄某初使用。黄某初在当天就伪造了一份该车的车辆登记证书及车主付某的身份证,将该车作为质押物向朱某、池某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8 万元。后来付某打电话给黄某,叫他归还租用的车辆,黄某逃跑并关掉手机。4月11日,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该车辆返还给河源市×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造成朱某、池某损失人民币8万元。
4 月10 日,黄某以同样的方法,以其身份证不能使用为由,叫李某帮其到河源市×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用一部雪佛兰景程小轿车,以该车作抵押分别分两次向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某二手车行吕某借款人民币共计6万元,后将该款挥霍一空。公安机关于6 月 13日从吕某手中将该车辆扣押,并于7月12日将车依法发还给车主,造成吕某损失人民币6万元。
近日,源城法院以黄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款5000元。
警示: 租车行业漏洞太多
只需付少许现金,就可租辆几十万的车出行。因为方便实惠,租车业务越来越成为一种流行,而这也引来不少犯罪分子钻 “空子”。经办法官指出,这类案件并非诈骗分子骗术有多高明,而是租车行业漏洞太多,租赁把关不严,而且没有防范诈骗的有效措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区绝大部分汽车租赁企业规模都很小,基本处于家庭作坊式经营,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防范风险能力差。按照有关规定,汽车租赁公司出租的汽车只能是本公司所有的车辆。但由于租车利润可观,不少私家车纷纷挂靠到汽车租赁公司名下“赚外快”。“不是自家的孩子不心疼”,不少租赁公司也因此放松了对租车人身份的审核。在黄某的诈骗租赁汽车案中,被骗车辆都是私家车。
据了解,目前租车行业没有联网,对租车者的身份、租车记录、信用程度无法核实,这也让诈骗分子钻了空子。专业人士提醒,租赁车行之间可以建立一种信用关系,设立一个“黑名单”,一旦发生类似案件立即互相通知,防止犯罪嫌疑人屡屡得手。
本报记者 黄仕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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