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咱老百姓遇到眼镜蛇不要私自去捕抓以免被咬
本报讯(记者 梁小鸿)日前,紫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中,成功救出一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眼镜蛇,并将其放归大自然。
记者跟随森林公安民警来到紫金散滩水库区周边山林,准备把多条日前在市场收缴的活蛇放生。记者在放生现场看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眼镜蛇被一个铁笼子装着,眼镜蛇颈部向外膨胀,嘴巴时不时还发出“呼呼”响声。民警把装着蛇的铁笼放到山林边,小心翼翼打开铁笼门,让获救的这条眼镜蛇重回大自然。据了解,这条放生的眼镜蛇近2 米多长,约4 斤多重,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其生性凶猛,毒液为高危性神经毒液。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眼镜蛇应及时避让,不要私自捕抓,以免人身安全受到伤害,且野生动物是生态链里的重要一环,希望群众保护好野生动物。
更多信息详见河源民生论坛:ttp://bbs.hynews.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4581&highlight=%C9%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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