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腰部受伤 农民工获得补偿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近日,农民工邓某在龙川县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帮助下,经过法律程序,最终拿到某电器公司应向其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67375 元和经济补偿金 2867元的终审判决书。
2010 年12 月14 日,在龙川某电器公司任家电安装工的邓某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腰部受伤,经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邓某为工伤,并经龙川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按照法律规定邓某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但邓某多次要求按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却屡遭公司拒绝,无奈他向龙川县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龙川县法律援助处指派龙川县公职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某电器公司应向邓某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67375元和经济补偿金28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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