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旧轮胎翻新后贴上名牌轮胎商标牟利 造假人被判拘役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旧轮胎进行粗略翻新后,重新贴上“名牌”汽车轮胎商标。近日,连平县法院对外公布,该县备受关注的涉嫌无证非法翻新载重汽车轮胎一案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今年7 月,连平县公安局油溪派出所掌握到油溪镇彭田村有一间轮胎翻新厂涉嫌无证生产,将旧轮胎粗略翻新后,重新贴上“名牌” 商标,但其安全指标根本不合格。于是派出所联合相关执法人员对翻新的近200 条轮胎成品进行查扣,对加工厂的核心设备硫化罐、轮胎打磨机、包封套拆装机等进行查封。当日下午,加工厂老板钟某、罗某到油溪派出所投案自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罗某无视国法,违反产品质量法规,生产不合格汽车轮胎,其行为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二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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