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制度 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在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应及时告知、指引其可以向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近日,和平县司法局与法院、公安局、人社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该制度明确,各单位指定了一名部门负责人,负责联系法律援助事项。相关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相关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应及时告知、指引其可以向该县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法院立案庭、看守所、劳动仲裁委员会为法律援助处存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等便民利民资料提供便利;参加法律援助联席会议或座谈会,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沟通、联系、协作。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