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法院发出“规范汽车租赁行业市场”司法建议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 通讯员 赖云婷)本报10 月31 日A3 版《汽车租赁成诈骗分子眼中肥肉》一文受到源城区人民法院的重视,近日,该院发出司法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管理,规范汽车租赁行业市场,增强租赁行业的保障体系,建立适应汽车租赁业发展机制。
针对当前汽车租赁行业法律保障处于空白的情况,源城区人民法院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管理,建立适应汽车租赁业发展机制。职能部门应引导、协调、组织成立相关管理部门,制定有效的行业管理制度,从而使各租车行组成符合目前部门法规条件的法人单位;尝试成立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汽车租赁行业信息共享机制,对汽车租赁行业进行统一管理,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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