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打击“假冒救护车” 违法转运病人行为
救护车也有“冒牌货”,面对越来越隐蔽出现的“假冒救护车” 违法进行病人转运活动,记者昨日从市卫生部门了解到,该部门正在着手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建立打击“假冒救护车”长效联动机制,从2 月到4 月开展为期3 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回放 “假冒救护车”违法转运
“假冒救护车”招摇过市地接送需要转运的病患者,不但瞒过急需用车的病患者,在一些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口也能堂而皇之地免费畅行无阻,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去年6 月的一天晚上,市巡警支队民警接市民举报,在市人民医院附近的文昌路段,一辆疑似假救护车的商务面包车停在路旁。市巡警支队出警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对该车辆的车牌号进行检查。巡警在检查中发现,这辆悬挂粤P车牌号的“救护车”,原来是由一辆私家车改装而成。该车车前和车门均贴有红十字标志,除了没有“120”字样之外,看不出与 120的急救车有其他区别。
后经调查,是一患者的家属为了将患者转运回河南老家,考虑到路程遥远需要许多车费,便找来这辆“救护车”帮忙,该车后被公安民警查扣调查(本报2012 年6 月21 日A3 版对此曾作报道)。
打击 定期组织暗访检查
市卫生部门介绍,近期全省各地都先后出现“假冒救护车”违法进行病人转运活动的现象,给人民群众经济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近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 3 个月的打击“假冒救护车”非法套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卫生部门要求医疗机构要承担本医院范围内打击“假冒救护车”的工作责任,每天检查、清理医院内各种“假冒救护车”宣传广告、名片等宣传资料,将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向属地公安、交通部门举报。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对在医院及医院周边区域发现的“假冒救护车”要及时向公安、交通部门举报。
为加强部门联动,要主动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健全打击 “假冒救护车”长效联动机制,定期组织暗访和检查,同时探索建立非医疗急救转运病人的有效机制。
本报记者 黄仕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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