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树亟待建立管养制度
3 月12 日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有库区群众报料称,东源半江西溪村一数百年古榕树被盗挖。这株古树下落现已查到,被移植于东源县灯塔镇一花木场内。古树目前配有专人照料,生长状况良好。当地村民与花木场协商,计划近期让古树重回故土,与另一株古树实现“夫妻”团聚(详见本报3 月13 日A1 版、3 月14 日 A3 版报道)。
读罢,笔者不禁为这株古树,更为我市万绿湖库区深山老林里更多的古树命运担忧。学者熊培云在其著作《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写到,“谁人故乡不沉沦”。而让作者产生故乡沉沦之感的,就是承载其乡愁记忆的村中古树,被树贩子“里应外合”“连根刨起”,作者由此感叹故乡不再。
古树一直被喻为活文物,有的经历数百年寒霜酷暑,是树中的“老寿星”,有的则是出身名贵,尤为珍稀,其生态价值、科研价值、经济价值、人文价值非一般植物所能比拟。当年,美国原国务卿基辛格参观北京天坛公园时,曾经对着公园里的柏树群大发感慨:“以美国的科技实力,我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很容易地复制出你们的寰丘和祈年殿。但复制这些古树,却必须用上千年的时间才能完成。”
我市古树名木到底有多少?据市林业志记载,全市有古树名木870 棵,其中属国家一级的有24 棵,属国家二级的有85 棵,属国家三级的有 742 棵,名木19 棵,主要以榕树、枫树、荷树为主,全市城乡均有分布。古树群2 块,面积30 公顷,百年以上年龄古树342 棵。
被纳入古树目录保护的无疑其重要性已被官方确认,但相对于全市而言,散落在乡间山野“漏网”的古树肯定也还有不少,它们中有的虽然不符合官方制订的“古树”标准,但它对于所在地区的生态价值、人文价值等仍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同样需要呵护。当前,我市提出打造广东“绿谷”,我们何以有此底气,就缘于我市拥有全省独一无二的良好生态资源,因为我市拥有全国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森林、一流的水源,而这些都是从“林中来”的,古树亦功不可没。古树更是构成我市独特生态资源优势的重要元素之一,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古树的精心点缀,我们的城市才更加青秀,更加郁郁葱葱,更加美丽。试想,倘若古树没了,生态没了,打造广东“绿谷”又从何谈起。
一株古树,少则百年,多则数百年,是大自然的杰作,更是先辈们留下的不可多得的遗产,它们所面临的生存危机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和警醒。对古树被盗挖,我们绝不能容忍,对于古树的保护,我们不能停留在保护目录上,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更不能停留在办公室里。笔者认为,当前古树保护工作,亟待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管养制度。对于古树相对集中地区,要设立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管护,对于散落在山村各处的古树,要以村为单位,聘请有责任心的干部或群众巡查养护,发现盗挖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和制止。同时,要加大古树保护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培育爱护古树的文明意识,切实保护好古树资源,为建立和谐河源作出贡献。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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