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水电费被加价疑为不合理收费 欲维权遭遇困难
“电费每度1.2 元,水费每吨3 元。”前日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从今年1 月起租房交水电费时房东任意加价,水电费大大超过了正常的水电价格。租户们对房东这种任意定水电价的行为都觉得不合理,但大家又不知如何寻求解决办法。
租户 : 水电费突然加价
李先先称,他于去年上半年在建设社区一出租屋租了一间房子,房租350元,电表、水表都是一户一表,租房时,房东说好,电费是每度1 元,水费每吨2.1 元。但今年1月起,房东突然将电费加到每度1.2元,水费每吨3元,这让他一个月就增加了几十元的支出。李先生说,整个出租屋里有10 多户租户,大家都对房东突然调高水电费的行为意见纷纷。
“租住房子的人大多都是弱势群体。房东乱加价的行为确实对我们是一种伤害,希望媒体能给予关注。”李先生称,目前市区的不少出租屋房东随意加收水电费,电费少的收1 元,多的收 2 元;而水价收费不一,有的还超过了3元多。
房东 : 水电会有所损耗
记者在旺源路等地出租屋了解到,很多租户都遭遇过加收水电费的情况。问及原因,多数租户都称,房东想趁机再赚一笔。
李先生还给记者提供了房东叶女士的电话,记者打过去问加价的原因,叶女士显得有些不耐烦,称水电都会有一定的损耗,再加上安装的费用,在正常的水电费基础上多收点也属正常,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记者还先后到供水、供电部门了解出租屋随意加水电费行为。两个部门称,这些出租屋多数是一栋房子一个水电表,他们只对房东报装的表计价收费。房东向租户收取高价水电费的行为已经超越了供水供电部门和用户之间的供水供电合同关系,变成了房东和租户之间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因此供水供电部门无权干涉。最好的办法,是租户在入住前先与房东约定好水电费的价格。
物价 : 最好双方能约定
出租房水电费到底收多少钱才算合理呢?李先生称,他也多次打电话到物价部门,但物价部门称,这种现象较难处理,最好双方对此事有个约定。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省物价《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中有规定,出租屋总表之后各分表装置齐全,即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安装分表,线损和公共用电量能够准确反映的,出租人的实际总电费支出按各分表用电量的比例据实分摊。这种情况的结算电费计算公式为:出租人向各承租人收取的电费= 总表电费÷ 分表电量总和× 各承租人分表实际电量。
物价部门称,虽有出租屋电费相关的结算方法,但对房东乱加价收取水电费难以找到明确的处罚办法。同时由于房东向租客收取水电费,应视为同一个水(电)表结算户内部结算关系,不构成买卖行为,水电费的损耗分摊办法应由房东和租客协商决定。因此对这一类投诉的调查取证处罚都难度较大。物价部门建议,租客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的办法是要求房东将水电的损耗收费标准写入房屋租赁协议中。如果租客认为有损自身权益的情况发生,可向消委会等部门投诉。
本报记者 黄仕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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