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部分小区物业费超标
“物业费没有经过备案,收费高达1.8 元每平方。”近日,有业主反映市区永福路一楼盘存在物业收费过高的现象。市物价部门接到投诉后派人进行调查,责成该小区上报资料进行备案。近日,该楼盘终于贴出了该楼盘的物价收费备案表,认定该小区物业费为1.7 元/平方。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市区存在不少小区随意提高物业费,楼盘不主动进行备案,业主和物业之间纠纷不断的情况。物价部门表示,碰到这种情况业主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
业主 : 物业费收费过高
最近,市区永福路一楼盘业主组织的Q群围绕物业收费讨论得火热。很多业主提到,楼盘交楼后从未看过有关物业收费的备案表,而收费却高达1.8 元/平方,远远超过我市住宅物业服务费实行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而且该楼盘的物业服务标准远未达到相应的收费等级,怀疑存在乱收费的情况。
后来,有业主将情况反映到物价部门,物价部门查阅后确认该楼盘确实没有进行物业收费备案登记。于是,要求该楼盘迅速上报相关资料进行备案登记。近日,该楼盘小区入口处终于贴出了物价部门的备案登记。记者看到,该备案登记显示,该小区的物业费为1.7 元/每平方。
收费收了5 个月,现在才进行备案,多收的物业费怎么办?不少业主对楼盘物业费没有备案提高收费的情况不满,“备案后的收费虽然比原来的仅低了1 角钱,但一个月可以省下十多元,一年下来就可以多出一个月的物业费。”对此,该楼盘表示,多收的物业费可退回给业主或抵扣物业费。
调查 : 楼盘不主动进行备案
记者随机采访多个楼盘发现,不少楼盘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售楼时都定下了物业费,而且有的物业费还高得离谱。而交楼后不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备案,就以售楼时定下的标准进行收费。由于收费过高,服务不到位,造成了物业、业主之间矛盾不断。上月,市区建设大道一楼盘就因为物业收费过高,多家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断水断电逼交费,引起业主联合维权的纠纷。
为何楼盘不主动对物业收费进行备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区楼盘的前期物业基本上都是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或开发商自己下属公司负责管理。这些楼盘物业为了利益最大化,往往把物业费标准定得很高。为了达到收费目的,这些楼盘往往不主动或拖延时间,不到物价部门进行备案。直到业主投诉了,实在扛不住了,楼盘才不情愿地到物价部门申请备案。这样,往往产生了很多的管理纠纷,还大大地增加了管理部门的工作量。
物价 : 物业收费未备案可举报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我市河价[2005]63 号和河价[2008]43 号文件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住宅(不含别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按服务等级制定基准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30%。其中,物业公司按小区管理服务标准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服务标准的物业公司,普通小区的物业费基准收费标准为多层住宅 0.7 元/平方米/月,带电梯高层住宅1.1 元/平方米/月;二级服务标准的物业公司,分别为0.5 元/平方米/月、0.9 元/平方米/月;三级服务标准的物业公司则分别为0.3 元/ 平方米/月、0.7 元/平方米/月。
物价部门表示,一些物业收费定价超过了指导价,就需要通过物价部门的成本核算审核,只有达到核算标准才可以执行收费标准。按照程序,物业公司调整物业费都要到物价部门备案。有些物业公司不备案就涨物业费,这种违法的行为,业主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本报记者 黄仕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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