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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区危险驾驶犯罪呈增长趋势 55%为二轮摩托

 

 

      曾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市区公园西路源城建设局路段时,遇上民警执勤便驾车逃跑,谁料与民警驾驶的警用摩托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停放在路边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辆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后经鉴定,曾某属醉酒驾驶,因而获刑。

      “65%为初中以下文化,摩托车醉驾超半数,案件多发傍晚至凌晨时……”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危险驾驶犯罪呈明显增长趋势,并呈现出新的不同犯罪特点。

      现象   摩托酒驾超半数

      相关统计显示,今年前3 月,源城法院审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 23 件,比增229%,危险驾驶犯罪呈明显增长趋势。从驾驶机动车类型上看,55%为二轮摩托车,其次为小轿车占30%,15%为其他类型车辆,摩托车醉驾情况突出。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等有关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 就属于醉酒驾驶。记者了解到,今年市区办结案件中,驾驶者酒精含量超过 200mg/100ml的占74%,最高者酒精含量达到341.25mg/100ml。可见,深度醉驾者比例较高。

      醉酒驾驶造成危害较大,今年以来,市区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占了80%以上,造成多人伤亡。在这些案例中,犯罪主体皆为中青年男性,被告人年龄介于20岁至47 岁间,65%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从已办结案件来看,被告人多为外来人员,被告人身份证地址超过90%为外地。

      从发案地点和时间上看,傍晚至凌晨属案件高发期,基本都是在傍晚(晚饭后)至次日凌晨时间段在市区街道上发案,其中50%发生于20点至 22点间。此外非节假日醉酒驾车明显增加,不同于以往节假日醉驾“一边倒”现象,非节假日醉驾上升到 50%,呈明显上升趋势。

      提醒     摩托酒驾也违法

      黄某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搭载两人行驶至街心花园路段时,被路面执勤的民警现场查获。黄某辩解,自己骑的是轻便摩托车,而且骑得很慢,比自行车快不了多少,不属于酒驾。但检察机关认为,黄某的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提起公诉。近日,源城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黄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主审法官介绍,醉驾入刑以来,摩托车醉驾的比重越来越大,很多人和黄某一样,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会构成犯罪。在审理的案件中,绝大部分的摩托车醉驾司机认为,骑摩托车喝点酒没问题,如果开汽车就不会喝酒了。摩托车的行驶特点就是距离不会太远、时间不长,因此很多驾驶员觉得问题不大,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不会出问题,也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抓住,于是铤而走险,结果导致“意外”发生。

      执法部门提醒,电动车(助力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报废)车等俗称的“五类车”中,除了摩托车本身就属于机动车外,电动车(助力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三轮车等一旦超过其非机动车标准,达到机动车标准,一样要按照机动车来管理,如果驾驶人在驾驶此类车辆涉酒的话,同样面临酒驾或醉驾的处罚。法官提醒,必须认识到酒后驾驶摩托车与酒后驾驶汽车同样危险,同样是犯罪,千万不要因一时麻痹而酿成灾祸遗憾终生。

      本报记者 黄仕忠 通讯员 李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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