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社会热点 > 阅读新闻

为讨债非法拘禁他人 四人付出代价触犯法律获刑

     本报讯(记者 刁城邦 通讯员 叶莉婷)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被告人李某等人为了讨债,却采取非法手段,非法拘禁他人,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

      据东源县检察机关查明,去年7 月28 日晚,潘某与李某和周某(在逃)来到曾某家讨债,李某泼油漆后,曾某刚好回家,潘某等将其押住交给李某某。不久,邱某来到,朝曾某的脸上打了一巴掌,并踢了一脚其腰腹部,曾某答应第二天还钱。但他仍被押到市区和仙塘镇,被人看管不准离开房间。直到次日下午5 时,警方接到报警后,将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 10 多个小时的曾某成功解救出来。东源县法院经审理,判处4 名被告犯非法拘禁罪,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上一篇:工人卸砖不慎受伤 经过调解厂方赔偿
下一篇:至龙川便民列车今起改为晚8点发车 晚9点8分到站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