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开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 盗窃团伙两成员获刑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 通讯员 黄胜龙)一犯罪团伙在一个月内,疯狂作案10 起,均以撬开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为作案手段,犯罪数额巨大。日前,该团伙两名成员被和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零六个月。
据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在2011 年12 月15 日至2012 年1 月16 日期间,陈某、智某合伙在和平县城疯狂作案10 起,均以砸碎车窗玻璃盗取车内财物为作案手段。经和平物价部门鉴定,盗窃现金和财物价值总额为8 万余元。近日,和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智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连续作案10 次,盗窃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陈某、智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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