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法院3年办结涉传销刑事案件32件
被骗后又骗人,3 年办结涉传销刑事案件32 件141 人,这数字的背后是大批的上当受骗者。近日,源城区人民法院针对该区传销案件呈现多发趋势,引发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的情况,建议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治安防范管理。
现象
涉传销刑事案32件
被告人晏某梅纠合22 人组成非法传销团伙,划分“负责人、管家、打手”等管理等级,利用介绍工作、网友见面等名义将7 名受害人骗至河源,非法拘禁胁迫加入,日前经审理其最终获刑。
据不完全统计,2010 年以来,源城法院办结涉传销刑事案件32 件141 人。其中,2010 年2 件4 人, 2011 年2 件7 人,2012 年23 件85 人,2013 年1 至5 月5 件45 人。这些涉传销刑事案件,多定性为非法拘禁罪,传销组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多以非法拘禁罪定性。而且涉传销类非法拘禁罪占全部非法拘禁案件的56%,判处刑罚集中在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源城人民法院介绍,这些案件中外来无业男青年是犯罪主力军。其中,又以80 后无业年轻人居多,占人数90%;尤其应重视的是,90 后犯罪增势强劲,90 后担任骨干的情况出现多起。非法传销组织严密,犯罪手段隐蔽、具欺骗性,主要采取帮忙介绍工作、网友见面(多属异性)、网上招聘等形式,先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再通过“洗脑”、恐吓、甚至殴打等暴力手段对被害人非法拘禁,实施精神和人身控制,迫使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
特征
均以出租屋为窝点
传销组织对被害人实施人身限制的时间较长,为阻止被害人的反抗往往采取殴打、罚站、泼水等暴力手段,给被害人身体和心理造成极大伤害,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被告人郭某婷以介绍工作为由欺骗同学张某从陕西来河源,胁迫其加入传销组织,致使张某逃跑时从四楼坠下,造成颅骨骨折重伤。
因出入方便、流动人口量大、租金低廉,且公安机关不易监管,非法传销团伙均以较偏僻出租屋为窝点,采取集中居住和管理,并隔绝与外界的联系,实施非法拘禁不易被发现。
建议
应加强出租屋管理
针对涉传销刑事案件特点和发现的问题,源城法院建议:加强外来人员就业指导,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网上用工信息发布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用工信息发布行为;积极开展就业指导,扶持合法规范的劳动力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引导外来人员有序正常流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治安防范管理,对传销案件易发地的出租屋等场所进行定期查访;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监管责任和出租屋主协会自律机制,落实出租屋登记备案制和房屋出租者治安责任制,使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有违法犯罪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本报记者 黄仕忠 通讯员 李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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