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上标价15元的田鸡粥 食客买单时变成了50元
本报讯(见习记者 陈伟新)在菜单上标价15 元的田鸡粥,买单时却变成了50 元,店家对此却坚称价格合理,是顾客误读菜单信息。昨日,该事件当事人朱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被 “宰”的遭遇。
前晚11 点多,家住新风花园的朱先生陪同朋友到小区附近一宵夜档吃宵夜。朱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按菜牌上的标价,点了单价均在15 元以内的一些小炒,总价80 元左右。买单时,店家却向他收了118 元。“店家当时解释,每份15 元的田鸡粥是菜牌上的‘人头价’,我们一行共4 人,收50 元是优惠价。”朱先生说,店家坚称价格合理,是顾客误读菜单信息。
“菜牌标价15 元,未注明按‘人头价’,点菜时也没有口头提醒。”朱先生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收取50 元是不合理的。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朱先生已经向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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