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将让电梯维保不缺位
在搭乘电梯时,万一发生了安全事故,应该找谁问责?生产厂家、所有权者还是物业管理?近日,市质监局对此给出答案:电梯的实际管理者也就是“使用权者”,对电梯安全承担首负责任,并决定从8 月20 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确权”工作。(详见本报8 月19 日A4 版报道)
由于房地产的快速发展以及新开发楼盘“向天空增长”,拉动了我市电梯数量的爆发式增长。数量越多,必然导致发生事故的几率越大。事实也说明了这一点,这两年来有关电梯惊魂、电梯事故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因此,尽快制定法规,对相关主体予以职责界定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有数据显示,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 16%,安装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这恰如电梯行业流行的一句妇孺皆知的话,“三分凭产品,七分靠维保”。但据笔者所知,市区多数电梯甚少按照规定日期进行维护检修,所谓保养也基本上是走过场。“忽视维保”这个现象的存在,给电梯运行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以往发生事故时,由于电梯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是多个主体,追责时,各主体之间就踢皮球,确权后,将解决电梯运营中的安全责任链条不够明晰的问题,有效促进首负责任者切实加强电梯维保工作。
晨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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