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从河源托寄一部手机到深圳 快件在中转站丢失
小刘通过快递寄出去的手机,现在不知下落。
日前,在大学城就读的一名学生小刘报料,称他通过圆通速递公司托寄了一台手机到深圳,几天过去了,收货方却迟迟没有收到快件。在几经催问快递公司之后,小刘竟被告知自己的快件丢了,他要求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是河源圆通公司与大学城圆通快递网点至今未给小刘任何答复。
省内快件3天未到
本月初,小刘接到朋友从深圳寄过来的一款华为新手机,帮忙刷机成功之后,9 月11 日上午又在大学城商业街的圆通快递网点将手机寄回深圳。“里面有全新华为 C8813Q 手机一部,号码卡一张,发票一张,以及全新原装配件电池、充电器、数据线、耳机。”小刘说,当时工作人员告诉他,按照正常进度只要一天便能送往目的地。
9 月12 日晚10 点多,他在圆通速递官网查到该快件除了“快件已收件”、“快件已发出”外,并没有其他流转信息,但打电话一问,朋友并没有收到快件。第二天,小刘拨通了网点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称已经帮其登记并发给深圳快递一方。同时,他还通过微博私信询问了圆通速递客服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正在发往广州中转站的途中”。
14 日上午10 点多,小刘再次打通河源圆通公司客服,客服人员称快件在广州中转站丢失,不过如何丢失等情况要问大学城网点工作人员。网点工作人员表示,小刘的快件确实丢失,并问他快件里有什么物品,看能否能从“无头件里” 找回快件。“他说晚点再给我电话,但直到第二天一直都没电话打来。”小刘说。
只有揽收记录无发出记录
随后,小刘再次与网点联系,对方称财务人员正和老板协商如何处理快件丢失事件,让小刘到网点协商。可是,当他来到网点的时候,工作人员却坚称这是公司的责任。无奈之下,小刘拨通快递公司客服经理电话,对方回复需要一个星期的查找才能核实情况。
前日下午,小刘再次来到快递公司要求协商赔偿的时候,工作人员称“如果没有保价,只能按照邮费的6 倍进行赔偿”,对于如何丢失快件却无任何解释。记者就小刘提供的快递单号咨询快递官方在线客服,得到的回复是“此件只有河源揽收记录,没有发出记录”。记者通过电话联系河源圆通公司有关人员,该人员解释接到小刘反映的情况后,他们正协商解决方案,当询问快件“如何丢失、在哪里丢失、责任在谁”等问题时,却被以“需要与上级汇报才能接受采访”为由拒绝回答提问。
丢失快件应赔偿
对此,广东正显律师事务所律师焦海洋表示,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当报警,确定快递一方是否涉嫌犯罪,同时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快递已遗失;如果服务合同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就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据悉,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20 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同时,根据《合同法》第311 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吴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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