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侵权制假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本报讯(记者 刁城邦 通讯员 赖勇生)明知所在的工厂没有资质,仍然参与生产仿冒中华、红梅等注册商标标识的烟盒、商标纸27 万多套,总价值330多万元。日前,源城区检察院依法起诉首宗重大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7 名被告人。
经源城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2 年8 月,黄某伙同韩某锋(均在逃)向某公司副总陈某生租赁了位于源城区埔前镇某工业园的厂区,聘用了被告人林某洪、韩某胜、何某辉、张某印、沈某辉、沈某强、张某东等人为工人,购置了一台八色印刷机,进行非法印制假冒中华、好日子、红梅等品牌香烟盒的生产。今年4 月15 日,公安人员抓获林某洪等7 名被告人,现场缴获非法印制的27 万多套香烟的包装标识及印刷工具一批,总价值330多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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