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毒品卖给三名在校学生 一名毒贩触犯刑律身陷囹圄
本报讯(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雷江辉 邹朋新)利欲熏心,竟然将毒品卖给在校学生,不仅贻害了未成年人,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日前,龙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黄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介绍,2012 年10 月至2013 年2 月间,黄某以每安士800元的价格共向贩毒人员“四眼” 购买了3.5安士毒品K粉(1安士约等于28克),然后分装成小包,以每包50 元至400 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社会吸毒人员及3 名在校中学生。 2013年2月,黄某欲再次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查获毒品K 粉 10.56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惩处,且其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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