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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一青年酒后道听途说在网上发帖诽谤他人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 吴奕镇)日前,本地某论坛一则“办事遇‘潜规则’,居委会书记气疯了,副镇长挨捶!”的帖子在网上引起热议,该帖中称古竹镇一居委会书记帮群众办事,结果也遭遇“潜规则”,与当地一副镇长动手打架。此帖一经出发,受到众多网友和紫金县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然而,在经过紫金县有关部门调查后发现,该帖与事实不符,发帖人属诽谤他人。前日,该网友被紫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网监中队抓获,并处行政拘留五日。

     本月5 日,网名为“秋风扫起落叶”的网友在本地某论坛发表题为“办事遇‘潜规则’,居委会书记气疯了,副镇长挨捶!”的帖子,该网友称8 月26 日,紫金县古竹镇一居委会书记来到该镇帮群众办理小孩入户事宜,却遭到古竹镇副镇长百般刁难,并暗示该书记需拿一两千块做辛苦费才给予办理,最终两人动手互殴。

     事件曝光后,紫金县纪委介入调查,最终发现网帖内容与事实不符。紫金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调查,事件发生的时间以及网帖中所说的发生肢体冲突,公然要好处费等与事实不符。经过多日侦查,紫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网监中队在 12 日将该发帖人抓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以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处以该网友行政拘留五日。

     发帖人、26 岁的网民叶某是古竹人,他大学毕业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11 月5 日晚上,他在老家古竹镇跟朋友吃饭,喝了点酒,朋友告诉他古竹镇有这样一件事。回到家后,他一时冲动便在论坛发表了上述帖子。发帖后第二天,他感觉不妥,一度想删掉此贴,却发现帖子已经不能删除。现在被公安机关抓获,他表示感到非常后悔。

     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 5000 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 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 条第1 款规定的“ 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紫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网监中队负责人提醒广大网友发帖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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