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越野车与摩托相撞造成一死一伤后逃逸 肇事者被拘
11 月5 日23 时零5 分,在连平县中医院门口发生一宗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员刘某死亡及乘坐人员袁某受伤,肇事车辆逃逸。
案发后,连平公安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应急机制,经过现场勘查撞击遗留的散落物和走访目击者,民警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银色的三菱牌越野车。由于案发是夜间,县城内各治安视频均未能清晰显示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没有目击者看清肇事车牌号;案发后肇事车辆即时逃逸,给侦查破案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为尽快侦破这一交通肇事案,连平交警成立“11·0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不放过一切可能线索进行排查。然而,经过两天的调查,该案均未有突破性的进展。
11月8日凌晨1时,就在专案组民警反复查看案发现场视频监控时,从视频录像中隐约发现视频窗口顶角不显眼处有一个行人模样的小白点,在案发时举止反常,似乎有向肇事车辆示意的举动,难道该人认识肇事车辆或是肇事者?于是,专案组决定从调查该人的行走轨迹着手。
通过调取对该人行走沿线的治安监控,侦查民警终于找到视频监控中的“小白点”何某,经过民警调查,何某终于交代,案发前是他打电话叫其朋友江某锋开车过来接他吃宵夜,就在他等车时,目击了这起交通事故。
根据掌握到的线索,专案组前往江某锋家中进行抓捕,但江某锋人已逃跑。专案组民警一方面做江某锋家属思想工作,敦促肇事司机主动投案自首;另一方面组织警力前往江某锋可能藏逸地清远市连山县的某矿山中进行抓捕。迫于强大的追逃压力,11月9日凌晨1时,江某锋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调查,江某锋对其于11 月5 日在连平县中医院门口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害怕承担责任而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江某锋已被连平警方依法刑拘,该案仍在进一步查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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