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未按规定时间营业 物业撬门清铺引发一场纠纷
日前,市区长鸿商业广场一户商铺被物业撬门清铺,业主张先生报警。记者了解后得知,撬门事件的导火线在于商铺没有按照商场的规定营业时间营业。事后,物业方面表示他们的做法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而商铺业主则认为,物业撬门清铺的行为已经违法。
物业清铺商户报警
11 月27 日下午,张先生的商铺没有开门,店铺内空无一人。随后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来到铺外,用扳手、钳子等把商铺大门撬开,将铺内商品进行打包装箱。闻讯赶来的商铺业主张先生只得报警。民警到场协调未果后表示,物业管理处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无法进行处罚,建议双方再次协商或走法律途径。
据悉,张先生从2007 年开始租下了长鸿商业广场一期的一间商铺经营服装生意,由于客流的关系,他的店大多数时候都下午开店。2009 年,长鸿集团成立了河源晟睿商务有限公司,专门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该公司从去年7 月开始正式接手工作,并加强商场的各项管理。张先生说,物业要求商户周日到周四要从早上10 点营业到晚上10 点,周五和周六则要营业到晚上10 点半,这种强制规定没有考虑到商户的实际情况。
“白天没生意我为什么要开门?况且就算我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营业,他哪来的权力撬我的门清我的铺?”张先生气愤地说。
曾多次发出整改函
物业方面则认为他们的做法有理有据。该公司法律顾问邓先生说,其实商场制度一直都对营业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各商户进场时也都签订了合同表示认可,因此商户有义务按照规定时间营业,只不过以前商场的管理比较松懈,现在管理比较规范。
邓先生告诉记者,这家商户长期都不按时开门,公司已经多次给张先生发过整改函或书面通知,单单今年2 月份到现在就发过15 份整改函,但他都拒不配合,也从不与公司沟通。11 月25 日,公司还给他发了一份清铺函,要求他立即按照营业时间营业,否则将采取行动,但他仍然无动于衷。邓先生还表示,按照与商户签订的合同,公司清铺属于合法行为。
但张先生表示,他一直认为管理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所以从未在该合同上签字。
清铺合法性看合同
据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物业清铺的合法性主要在于物业与商户之间是否直接签订了管理合同,如果已经签订,且合同中包含有营业时间及清铺行为的相关条文,则物业方面有权进行清铺,反之就可能涉嫌侵权。“物业公司作为第三方制定营业时间是正常合法的行为,但必须要被管理方签字同意才能生效。”该律师说。
与张先生同在一个区域内的一些商户也表示,长鸿商业广场一直以来人气不旺,原因之一就是以前商户经营比较随意,因此他们其实很支持物业加强管理的做法,只是一些工作人员在具体的操作上欠缺人性化,没有很好地与商户沟通交流。如果双方能够用更加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清铺的事情或许就不会发生。
见习记者 黄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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