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调解工作“白加黑、五加二、雨加晴”人称黄调解
在龙川田心镇和佗城镇,许多老百姓都认识一个叫“黄调解” 的人,他就是45 岁的龙川县佗城镇司法所所长黄顺平。在当地,无论是经济纠纷、土地纠纷,还是工伤事故、邻里矛盾,只要是他接手的案件,最终当事人都愉快地接受了调解。
冲在纠纷第一线
2011 年6 月,佗城塔西村石英砂厂的承包人郑某在向老板吴某领取9 万多元的工人工资款后连夜潜逃,20 多名工人在向吴某申领补发工资无果的情况下,集体上访到司法所。黄顺平了解情况后,立即赶到石英砂厂,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黄顺平做通了老板吴某的思想工作,让其预付工人工资,并抚平工人情绪让其不罢工,保证石英砂厂正常运转,然后由老板吴某向县人民法院起诉承包人郑某,做到了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石英砂厂的正常生产运转。
被称“三加调解员”
矛盾纠纷调解这一岗位,在许多人看来是“机关第一难,工作第一烦”,黄顺平却被同事称为“三加调解员”,这是因为他做起工作来 “白加黑、五加二、雨加晴”。在日常工作中,黄顺平坚持调解优先的理念,对于其他部门转来的民间纠纷引起的一般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等,更多的是用调解的办法来处理,尽量采取“换位思考”、“动之以情”的方式来解决。他还注重完善调解网络,向村、居委会调解主任传教调解方法,切实化解矛盾,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1 年国家司法部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以来,黄顺平调解各类纠纷68 宗,其中疑难复杂纠纷9 宗,防止群体性上访9 宗,防止群体性事件6 宗。2012 年 9 月他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本报记者 吴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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