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向法院申请要求帮追债 欠债人最终愿意还钱
本报讯(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熊春生 贺珍娜)“作为一个外地人到紫金申请执行本地人,非常担心地方保护的问题,但紫金法院让我充分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日前,一名吉林省长白县的当事人宫某特意从老家赶来,为紫金法院送上锦旗以表谢意。
据了解,2011 年1 月,被告黄某与被告单某向原告宫某借款80000 元,一直没有还钱,宫某多次追收未果。紫金法院受理查实后依法下达判决书让被告人如期还款。2013 年5 月,因被告不肯支付欠款,宫某向紫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东躲西藏,法院执行法官做了大量工作,使被告认识到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表示愿意赔偿欠款。目前,被执行人已经偿还原告欠款 15000元,剩余65000元也在按计划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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