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乞讨者“无利可图”是否可行
正方:
爱心不能让假乞丐糟蹋
中国古时候就有不吃嗟来之食的说法,一个身体健全的人不去工作自食其力,而是好逸恶劳,不顾尊严扮残疾人乞讨,把人们的同情心当作“摇钱树”、赚钱的机器,真是可耻,让人鄙弃、气愤。街头乞丐的出现,特别是一些乞丐在繁华路段强拦行人要钱,严重影响交通和城市形象。笔者认为,要遏制乞丐职业化的现象,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相应政策,引导、规范和管理好这些人,加强街头巡逻,人为干扰“假乞丐”行骗,并让那些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去救助站接受救助。另一方面,市民要抵制街头乞丐,不要轻信,也不要轻易给钱给物,避免爱心被利用。我们只有“都不给”,让他们“断奶”,才能让这种职业“无利可图”,从而减少流浪乞讨的现象,消解他们对市容市貌、社会秩序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符任
——摘自碧海银沙网
反方:
乞讨者无利可图非光荣
在一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能够通过人们的善心解决生存问题,是这个城市“有爱”的表现。如果一座城市的乞讨人员都因为市民“被引导”而 “无利可图”,那不是什么好事。撇开一些胁迫孩子的恶意乞讨不论,城市应该有雅量接纳那些乞讨人员。在热闹、人流量大的地段进行乞讨,是乞讨人员正常的“经济理性”,只要他们不扰乱正常秩序、不违反法律规定,管理者及市民们大可不必视其为异端。如果乞讨人员在一个上千万人口的城市里无法生存,从而离开这座城市,那么,表面光鲜的“脸面”背后,却可能给人带来冷漠之惑。《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这个《救助办法》其实明白地表达了对市民行善的支持,市民向乞讨人员施舍,其实就是 “个人救助”的一种形式。如果一些管理者要引导市民“不滥用同情心”,让乞讨人员“无利可图”,其实是和救助之意相悖的。
廖德凯
——摘自《中国青年报》
栏目主持: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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