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不文明行为还得靠道德约束
春节在家或者门店前摆放年桔以寓意大吉大利之说成为过年的习俗,可节后这些大吉大利之物却被随意丢弃在街头巷尾,我市城市管理部门节后更是采取专项的治理措施—— 派专人驾驶工作车巡街收集年桔年花,呼吁市民切勿随意乱丢,甚至只要市民打电话,城管部门会上门回收。就是这样周到的回收服务也没有打动某些市民的心,乱丢乱放现象依然存在。(详见本报2 月19 日A4 版报道)
不仅是年桔乱丢,在大街上也随处可见乱丢在街道上的垃圾。这与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有一定关系。市中心各街道垃圾箱数量有限,摆放不够合理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市民是否会把垃圾丢入垃圾箱。但另一个重要原因恐怕还是市民自身文明意识的欠缺。在街上随地吐痰,随手丢垃圾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要是阻止他们如是做,他们反而觉得奇怪——为何习以为常的事要禁止?
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靠制度来规范收效甚微。以鳄湖周边卫生为例,管理部门制定各种制度来禁止市民随意乱丢垃圾和在湖中小便,包括安排专门的监督检查人员,甚至想过罚款等措施,但效果不是很明显,可能一段时间会好转,可是过后又是老样子;所以,市民这种个人行为还得靠自身文明道德意识的提高和完善来约束。
郑婷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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