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到底多长时间 帮办记者跑腿帮你问清楚了
市民反映:日前,在东源县某学校上班的邹女士打通本栏目热线电话,反映自己在上月开始休产假,学校给她的休假时间为3 个月,可是当她查询相关政策的时候发现,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的产假是98 天,并且自己还是晚育生产,产假是否可以延长?
据邹女士介绍,今年30 岁的她在东源县一所中学教书,今年 3 月份,已经怀孕几个月的她向学校申请休产假,学校批准的产假时间是4 月8 日至7 月8 日,也就是说,邹女士产假的时长为90 天。可是,邹女士通过网上查找了产假休假资料,发现女职工休假时长一般都有98 天,更何况自己是晚育,她不知道是否可以延长自己的产假?“希望你们能帮我问问。”邹女士表示。
记者帮办:随后,记者从市劳动部门了解到,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 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 个月流产的,享受15 天产假;怀孕满4 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其次,已婚妇女年满24 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10 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 日。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合理安排怀孕女职工的休息时间,或者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女职工怀孕7 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此外,工作人员还介绍,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应为产假期间职工发放工资,如果有绩效工资的话,除了支付固定工资外,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其过去一年的月平均业绩来算这个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人员表示。
帮办记者 吴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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