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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禁食是否应立法

     2 月,《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民意,其中提出,禁止在步行梯、电梯、通道、车厢内饮食,违反者处以警告或罚款,后因“并不是威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直接因素”等理由,将该条从审议稿中删去。近日,多家媒体报道显示,草案中删除的“地铁禁食”又重新归来,再次被列入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地铁禁食是否应立法,引发网友热议。

正方:

     立法为公共文明兜底

     地铁内吃东西,老问题如何治理,考验着城市的管理智慧。如果仅仅是地铁工作人员进行劝导,由于这种劝导不具有强制性,对地铁内吃东西起到的作用不大。北京市拟对地铁车厢里禁食进行立法,在道德起不到作用的时候,法律就该填补道德的空白,兜住了公共文明的底线。当法律填补进道德涉及不到的领域时,少数不自觉的人若是存有侥幸心理、就该好好掂量一番。每个人都该对法律心存敬畏,依然存有侥幸心理的、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就得接受法律的制裁。维护公共文明,是保障公共空间有序运转的应有之义。无规矩不成方圆,单单靠地铁工作人员的劝导,如果没有法律这枚尚方宝剑,不会起到多大的效果。如今,北京市拟对地铁禁食立法,无疑将有效维护地铁的秩序。

     李兆清

     ——摘自长江网

反方:

     立法或导致道德滑坡

     毋庸置疑,“地铁禁食”确实有必要,但是否需要立法,则值得商榷。通过立法,虽然可以制止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但那只是出于害怕惩罚,而不是道德水平的提高而自觉杜绝某些行为。这样一来,会使人们的注意力过多地集中于法律,容易忽视法律之外的道德约束,从而可能导致社会道德水平的滑坡,并有可能反过来阻碍对法律的实施,最终消解法律的神圣和尊严。法律不是万能的,不能期待法律解决目前出现的所有道德问题。如果一切问题都用立法手段来规范,一来我们没有那么多司法资源,二来这样的法律大多难以被执行。就“地铁禁食”而言,完全可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乘客提高公共道德意识,自觉摒弃此种不文明行为。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

     邓福寿

     ——摘自《新华日报》

     栏目主持: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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