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名片原是违法放贷小广告 市民乱借或惹祸上身
近日,在市区不少街道边,人们可以看到被故意“丢弃”在地上的名片,捡起一看,内容几乎都是一样的——某信用贷款、某金融信息公司的某经理,有资金周转需要的市民可致电名片上的电话联系。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对此进行了一番探究。
名片缘何乱扔
“这条街道边很多这类小名片,几乎天天都要扫一大堆,很不好扫,都不知道什么人随意丢弃的。”负责打扫市区红星路的环卫工人刘阿姨告诉记者。名片是一个人的交际工具,上面一般都会有电话等个人信息,为何要丢于地上?记者随手从地上捡起几张名片查看,发现都是“某贷款公司客户经理”名片,上面标着“无担保、无抵押,轻松贷款”等字样。原来这是所谓“大耳窿”做的小广告,名片是他们故意丢在人行道上,让好奇的市民捡起来看,“方便”大家向他们借贷。
除了将名片丢在人行道上,记者发现,“经理”们还把这些名片夹放在停在街边的小车窗上。
利息高得吓人
为了探究清楚这些名片的真面目,记者拨通了其中一张名片上的电话,记者称自己是一公司的职员,收入为3000 元左右,目前打算在市区开一间小店,想贷款3 万元。电话中的魏经理面对记者的提问,热情地介绍相关情况:“小额度贷款肯定没有问题,不用车房抵押,也无需担保人,只需准备身份证明、工作收入、居住证明等材料,3 天内即可放款。”当记者询问贷款利息怎么算时,魏经理告诉记者,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利息较高,贷款10 万以内的话月利息为2.3 分左右(转化为年利率为27%),即是若贷款3 万元,还款期为两年,每个月需要还利息700 元左右,加上本金1250 元,每个月共需还款约2000 元。
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低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 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据悉,2014 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5.6% -6.55%(视贷款期限范围而定),由此得知,该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远远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 倍,属于放高利贷违法行为。
切勿乱借高利贷
上述《通知》还指出,高利贷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而且要严厉打击,如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街边随意发放小广告,向普罗大众推销数倍高于银行利息的贷款行为,会对社会带来哪些危害?记者采访了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
一名律师告诉记者,高利贷是民间借贷中的毒瘤,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由于高利贷的借条合同内容相对简单,借款双方不熟悉,一些急需用钱的市民易被引诱而陷入骗局,惹祸上身,导致最后被高利贷公司威逼而陷入重重危机。该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触碰“高利贷”高压线,否则可能会惹祸上身,害人害己。
见习记者 刘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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