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同一天多次进出同一个小区被屡次收取停车费
市民反映:
车辆在同一天多次进出同一个小区,进一次收一次停车费,结果加起来比停放一整天的收费还要高,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市民王小姐近日向《记者帮办》栏目反映,6 月22 日,她驾车3 次进出市区永福路的一小区,由于每次进入都超过两小时,每次都被收取了5 元停车费,一天被收了15 元停车费。王小姐质疑物业公司这样的重复收费并不合理,但保安声称,“出入10 次,就得按10 次收”。
记者帮办:针对王小姐反映的问题,记者了解到,虽然收费金额有所不同,但市区各小区停车场对于“临时停车超过两小时实行按次收费”这一规定有普遍性。这一现象也得到市物价局证实,针对小区临时停车费,市物价部门回应,根据《河源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居民住宅区的停车场所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经营者可按照停车场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局备案,并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其中,我市居民住宅区的停车场所临时停放计算方式细则规定,居民住宅区的停车场所2 小时内临时停放免收费,超过2 小时按各住宅区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按次数收费。因此,市民同一天在同一个小区多次进出的,只要物业公司每次收取的停车服务费不超过备案的收费标准,就不属于违法收费。
然而记者了解到,这种收费虽然合法,但并不是最合理的。针对停车场所临时收费,我省多个城市对同一车辆在同一个停车场24 小时内多次进出停放的收费总额设置了最高限额,其中,惠州市规定收费总额不能超过15 元,深圳市则按不同地区进行规范,即一类地区每天最高收费15 元,二、三类地区每天最高收费10 元。王小姐希望这些规范对河源的停车管理有一定借鉴意义,让临时停车费变得更合理合法。
帮办记者 郑婷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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