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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游泳池对外开放引争议 能否对外开放要看产权归谁

    

某小区游泳池一到下午就人头涌涌。

     一些细心的市民可能早已发现,今年入夏以来,市区许多配套有游泳池的小区都争相打出了“对外开放”的横幅,不少小区还开起游泳培训班,这对于喜欢游泳的小区外居民来说应是一件喜事,但对于小区物管将游泳池“对外开放”的行为,许多业主却意见纷纷。游泳池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没通过业主的同意对外开放,是否造成侵权?这一话题成了这个夏天许多小区业主关注的焦点。

     业主:小区游泳池对外营业

     市区阳光水榭阳光阁的住户李先生一提起小区游泳池就来气。他说,自己是个游泳爱好者,当时在该小区置业就是图游泳方便,不料发现本来就不大的游泳池因为游泳的人太多,显得很挤。“小区游泳池属于小区的配套服务设施,至少要首先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吧?”李先生把泳池拥挤归咎于其对外开放经营,他认为,购买有泳池的小区商品房价格是相对较高的,小区游泳池应该是业主集体的“私有资源”,如今不仅要跟外人分享,票价还跟外面的人一样,太没道理了。

     业主陈女士、蓝先生等人在接受采访时也流露出对小区游泳池“对外开放”的愤慨。一到暑假,这里还办起游泳培训班,泳池整天吵吵闹闹,更关键的是,游泳池对外开放了,外人出入自由,业主安全怎么保障?

     暗访:外来人员轻松入场

     6 月28 日傍晚,记者来到阳光水榭小区新风路大门,当记者告诉保安要进去游泳时,保安并未打开门禁,但指引记者从同一排的小门进入。来到保安所指的小门,记者看到,这里的门上写着“进入请刷卡”,但是门却敞开着,行人自由出入,记者进入时,保安亭里的保安并未过问。

     业主陈女士告诉记者,平时,他们进入小区任何一个门都要门禁卡,但一到游泳池开放的夏天,整个下午,其中这个离游泳池最近的门就时刻敞开,门禁卡形同虚设。即使在晚上要使用门禁卡时,外来人员只要告诉保安是来游泳的,保安都会允许其进入。

     进门的右边正是该小区的游泳池,记者看到,这里一共有两个水池,大的估计200 平方米,小的在100 平方米以内,泳池里人头涌涌。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小泳池有30 多个人,算下来人均游泳面积不到3 平方米。据游泳池管理者称,目前日均游客接待量在200 人左右,暑假高峰期会更高。另外,记者获悉,该小区游泳池的入场价格是每次13 元,业主和外来人员一律同价。

     物管:对外经营是为弥补支出

     记者了解到,包括阳光水榭在内的市区多家小区,如臻和院花园、万隆一品花园、碧海名居等小区的游泳池均对外开放,不少业主对此也颇有微词。

     但对于住户们的说法,小区物管部门也有一番说法。某小区物管处有关人士认为,物业公司经营管理游泳池并没有损害业主利益。再者,他们经营游泳池,也是为业主着想,总不能在炎炎夏季让游泳池闲着而成了一个垃圾池吧?在小区里面搞游泳培训班对业主也有好处,此举能让孩子们学会游泳。据称,小区的游泳池投资和运行费用不菲,一池水就要数千元,还有清洁卫生费用等等,仅靠小区业主的消费多半要亏损。这样一来,单靠小区业主消费是入不敷出,所以物管部门在夏季启用游泳池的同时,也把游泳池对外开放,以能尽快收回成本,并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律师:能否对外开放看产权归谁

     小区游泳池对外开放是否合法呢?广州兴源律师事务所欧阳毅律师认为,关键还得看小区游泳池的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小区业主所有,对游泳池的经营方式是否事先有过约定。

     按照规定,如果小区的游泳池包括在公摊面积内,其产权则属全体业主共有,支配权则在全体业主。这时,游泳池对外经营必须在业主授权之下,经过业主表决,由业委会决定其管理与收益归属,才能对外开放。

     不过,记者了解到,目前,包括采访中的阳光水榭小区在内,我市多个游泳池实施对外开放的小区,其游泳池均不包括在公摊面积内,有的小区的售房协议中甚至明确写明 “停车场、会所、游泳池的产权属于开发商”。也就是说,开发商拥有该游泳池的支配权,泳池对外开放不需要经过业主或业委会的同意。

     尽管如此,不少业主还是希望,无论产权归谁,作为小区配套设施的游泳池,毕竟主要还是为业主服务的附属物之一,不是面向全社会的,所以在日常的运作中还应以满足本小区业主消费为前提,应在容量有剩余的情况下才可对外开放。

     本报记者 郑婷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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