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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跟村干部签合同即可买地 市国土局回应称不可能

     本报讯(记者 谭兴孚)最近,网上流传着一篇《河源投资好地方——东江新区临江镇》的帖子,声称:到临江买田地、买山,只需与村干部洽商签合同即可,不用办手续也不用交任何税费,政府部门绝不会干涉。并列举“深圳市一公司只用了数百万元,就将临江禾坑庄村全部集体山买了下来”。该网帖一出,立刻引起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对此,记者分别对临江镇禾坑庄村和市国土部门进行采访。

     前天,记者专门赶到临江镇政府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关注到了这篇网帖,但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临江镇禾坑庄村村长邓秀清告诉记者,至于深圳公司在该村买地的真实情况是出租,而不是卖。

    邓秀清说,早在1997 年,经全体村民同意,将村里的 260 多亩山林租给紫金一名姓刘的老板发展果园,种植荔枝龙眼,当年签订的合同是以30 元/ 亩的价格出租50 年。到2013 年经过全体村民开会后,并和承租人达成一致,将剩余的34 年租金,按2 万元/亩(260 多亩),一共是520 多万元一次性付清。邓秀清说,这笔钱,除了给村民分红,剩下的将投入修建村道、祠堂、篮球场等公共设施。邓秀清说,一切都是和全体村民讨论一致后才实施的,合同也是所有村民签名才出租的。

     昨日,记者还为此专门走访了市国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土地所有权归属分两类:一是全民所有制,即国有土地;二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主要指农村集体土地。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中,一般是指除了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外,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否则协议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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